张家港房地产交易手续与收费标准
张家港房地产交易手续与收费标准
一、提交材料
1、"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
2、张家港市房地产转让、登记申请书、买卖合同(可在交易中心购买)。
1、地籍图(二份、房屋所在地土地所购买)
2、房产平面图、用地面积表(二份、交易中心购买)
3、转让当事人身份证明(卖出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买进方: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夫妻一方如需委托应提供委托书、承诺书(原件)
单位转让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均提供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张家港房产网 www.zjgzf.cn)
4、其他文件(如评估报告、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批方等)[注]
1、房地产转让价格由转让当事人协商议定,但转让价格明显低于正常市场价的,应当按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算税费。
2、境外个人房地产转让、出让方需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并附带代理人身份证明。
3、(联建公助、单位补贴出售商品房、拆迁补偿)房屋,需到张家港市人民路(市政府对面)行政审批中心办理有限产权房屋与完全产权房屋接轨手续后才能办理转让手续。
二、收费标准(按房地产转让价格计算税费)
1、契税:由受让方缴纳。个人0.75%、单位3%
2、手续费:买卖双方各0.08%、单位非住宅房0.5%
3、合同印花税:买卖双方各0.05%
4、登记费:个人100/本,单位200元/本
三、办理机构一般为所在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的综合受理科 |